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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要将“按揭”与“抵押贷款”等同起来!你是否中招了呢!?

发表于2015-04-15

 
“按揭”与“抵押贷款”是人们在购买房产时的两种不同的付款方式。“按揭”有人望文生意地解释道:“按揭就是按着一步步揭开”。其实,现在常说的按揭就是买房人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权。

按揭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购房之款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权被“按揭”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方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权人(银行)先与发展商签订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权证”与“土地使用证”。也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权,买房者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按揭是国际上一种流行的房产销售方式,它与抵押贷款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权”来保证债务(分期付款和按期还贷)履行这一点上殊途同归,完全一致。

发表于2015-04-23

提供福利啊 刚好我要买房呢

发表于2015-04-23

哎 真是不错哦 要好好收藏

发表于2015-04-26

刚刚想要买房子呢!很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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